2016年2月2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本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相关情况

2016-02-25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月25日)下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介绍《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蔡纪万、市工商局副巡视员缪钧出席,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是上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重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深刻变革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突出。

  一是从国际形势来看,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全球已经形成"创新共识",视创新为经济腾飞的重要基础。而知识产权制度正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呈现出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一体化"趋势逐步形成的态势。一方面,发达国家仍在主导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推动制度变化的重点逐步从在全球构建知识产权制度框架变为多领域、多角度、全方位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新兴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迅速崛起,对国际知识产权领域格局的影响日益显现。随着《泛太平洋伙伴关系条约》(TPP)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实质性谈判的迅速推进,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之外建立的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不少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调整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如日本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目标,新加坡提出要成为亚洲知识产权中心城市,香港提出要成为亚洲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中心等。这些,都将对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制度等产生深远影响。

  二是从国家战略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围绕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去年底,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这些都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是从上海自身发展来看,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上海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市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大幅提升、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国际国内资源有效集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事业发展基础更趋巩固、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更加紧密。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多头分散、效率不高,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缺少平台和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偏弱,侵权行为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等。这些都是制约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需研究和破解。当前,上海正处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就必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各项改革,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要从财政、金融、保险、税收、信息等方面出台有利政策,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将知识产权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不断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产业化。

  二、《实施意见》总体目标

  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主线,深入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和框架结构

  在"12条"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总的把握是3条原则:一是遵循国际惯例。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通行规则,吸收先进经验。二是聚焦重点。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以及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要求,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从服务国家战略高度谋划具体措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若干突出问题,围绕"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从大的框架结构来看,《实施意见》可以概括为"1+4"机构。"1"就是导语部分,明确了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和目标。"4"就是正文提出的12条具体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尤其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法教育等活动。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重点鼓励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好上海市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是推进知识产权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改革试验。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促进双方在转化运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首选地之一。

  四、《实施意见》中的探索性工作

  《实施意见》的亮点是:以改革的方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一是着力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体制和司法改革的要求,提出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

  二是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发挥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力量,通过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等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环境。

  三是推动搭建平台,聚焦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着力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聚焦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着力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聚焦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着力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五、"十三五"时期上海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也是全面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任务,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关键期。我们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主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工作新举措,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

  "十三五"时期,上海知识产权工作要重点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加强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深化改革。

  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要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要从"加强"向"严格"转变。三是知识产权运用要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四是知识产权工作模式要从"分散"向"集中"转变。五是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要从"探索"向"攻坚"转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断推进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创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强化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动发展,推进沪粤津闽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协同发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部市合作"会商机制创新发展,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深入发展,为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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