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本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情况和结果

2015-03-16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3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局长陆月星、副局长蔡友铭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本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情况和结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1997~2002年,本市完成了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为进一步摸清本市湿地资源"家底",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我市于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开展了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市林业局先后制定了《上海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建立了市级领导小组和市区两级17支调查队伍,成立了9名由相关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市级湿地资源调查专家技术委员会,确立了由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市级技术支撑单位,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应用技术学院6家单位共同参与的技术支撑团队,并聘请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质量检查单位。

  本次调查采用了3S技术(即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与现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以2011年高清遥感影像为基础,按照遥感数据室内判读、现地验证和实地调查、室内修正的工作流程,实施野外调查修验100%覆盖。本次湿地调查的范围包括面积5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在10米以上,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根据湿地的重要性和调查内容的不同,分为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

  此次调查共划定27个湿地区,完成湿地斑块调查2998个,重点调查湿地14块,布设水环境样点46个,布设植物调查样方2293个,动物调样线、样方215个,拍摄调查照片36197,获取成果数据14万余条,包括湿地类型、面积、分布、受威胁情况和生态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调查成果先后通过省级评审和国家鉴定,鉴定结果为优秀,调查成果科学、准确、真实、可靠。

  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市湿地总面积为37.70万公顷,共划分为5类13型(不含水稻田湿地)。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29.67万公顷,河流湿地0.73万公顷,湖泊湿地0.58万,沼泽湿地0.93万公顷,以上4类为自然湿地,总面积31.91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84.64%,人工湿地5.79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15.36%。

  从湿地类型分布看,近海与海岸湿地主要分布在长江河口和杭州湾北岸区。河流湿地主要分布在黄浦江以西的区域内,多为黄浦江支流或源流,并且大多呈东西向排列。湖泊湿地都为永久淡水湖泊,全布在太湖碟形洼地边缘,上海西部的青浦区。沼泽湿地分布较窄,主要在长江口河口和南部杭州湾北岸大堤内外分布。人工湿地在本市陆域内广泛分布,郊区分布密度显著高于中心城区。从行政区域分布看,崇明县、浦东新区、青浦区,三个区县湿地总面积为34.42万,占全市湿地91.30%,是上海市湿地资源的集中分布区。

  从湿地的效益来看,湿地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价值。新中国建立以来湿地为上海市提供了1040.9平方公里的土地;依托长江与黄浦江湿地的四大水源地,提供了近2400万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广泛分布的滨海湿地为上海市提供了生态安全防护屏障;湿地为上海市提供了丰富的动植物产品,以及航运、排水、污水净化、景观、休闲诸多功能和效益。

  上海市是典型的河口湿地城市,湿地资源丰富,具有"三大、两快、一高"的特点。"三大"一是湿地资源总量相对较大,湿地总面积相当于上海市陆域面积的55.54%,比全国的湿地率(5.58%)高出近9倍。二是近海与海岸湿地占比较大。5大类湿地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占全市湿地面积总量的78.72%,远高于全国同类数据10.81%。三是湿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城市发展贡献巨大。根据调查,湿地在缓解上海市土地紧缺、保障农业生产、稳定长江河势、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两快"一是湿地保护率增加较快。近10年,建设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形式,湿地保护率从22.4%增加到34.5%。二是人工湿地面积增加较快,近10年来上海市积极开展湿地建设,建立了青草沙水库、滴水湖、崇明北湖等一批库塘湿地,人工湿地面积新增5329.9公顷,增加了近18倍。"一高"是湿地生物多样性高。湿地是上海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全市调查到湿地植物80科209属321种,调查到大型底栖动物144种,脊椎动物307种,其中湿地鸟类182种。

  根据党的十八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上海市建设生态、宜居、智慧型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下一步,上海湿地保护应明确以扩大湿地面积、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为目标,以保护和恢复一批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湿地管理体制,规范湿地资源利用方式,推动湿地保护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强化湿地法制建设。上海市将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保护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制机制,使湿地管理有法可依。

  二是强化湿地政策扶持。科学规划湿地保护空间布局,合理制定湿地保护红线,以《上海市基本生态网络规划》为基础,将湿地保护纳入上海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体系。增加湿地保护的公共财政投入,探索湿地保护长效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逐步把湿地指标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研究建立湿地生态补偿、保护补助制度和保护奖励政策,引导各地加强湿地保护。

  三是强化湿地保护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契机和"自然笔记"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湿地保护的科普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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