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法规草案等

2024-03-27

  记者 王海燕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3月26日起召开,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相关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2023年共收到各报备单位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80件,经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总体上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市地方性法规保持一致,符合法治要求,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初步建成“上海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上线运行,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662件,数据涵盖市、区、乡镇三级。2024年,将全面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计划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行修改。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并对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陈靖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多,市监察委、市高院、市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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