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9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19年11月25日,由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23家,分别是:解放日报社、文汇报社、新民晚报社、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新闻报社、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日报社、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青年报社、上海法治报社、劳动报社、上海市黄浦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虹口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杨浦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杨浦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上海市嘉定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金山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金山广播电视台)、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松江报社、上海市松江区广播电视台)。许可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5个,应用程序24个,论坛2个,微博客1个,网络直播1个,公众账号91个,其他3个,共计137个服务项。
另,上海属地内的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准许其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传播平台服务。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准许其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
一、上海持证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许可服务类别
序号 |
单位名单 |
许可证编号 |
服务类别 |
1 |
解放日报社 |
31120170001 |
采编发布服务 |
2 |
文汇报社 |
31120170002 |
采编发布服务 |
3 |
新民晚报社 |
31120170003 |
采编发布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
4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31120170004 |
采编发布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
5 |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
31120170005 |
采编发布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
6 |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
31120170006 |
采编发布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
7 |
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1120170007 |
采编发布服务 |
8 |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
31120180001 |
采编发布服务 |
9 |
新闻报社 |
31120180002 |
采编发布服务 |
10 |
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1120180003 |
传播平台服务 |
11 |
上海日报社 |
31120180004 |
采编发布服务 |
12 |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
31120180005 |
采编发布服务 |
13 |
青年报社 |
31120190001 |
采编发布服务 |
14 |
上海法治报社 |
31120190002 |
采编发布服务 |
15 |
劳动报社 |
31120190003 |
采编发布服务 |
16 |
上海市黄浦区融媒体中心 |
31120190004 |
采编发布服务 |
17 |
上海市徐汇区融媒体中心 |
31120190005 |
采编发布服务 |
18 |
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 |
31120190006 |
采编发布服务 |
19 |
上海市虹口区融媒体中心 |
31120190007 |
采编发布服务 |
20 |
上海市杨浦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杨浦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
31120190008 |
采编发布服务 |
21 |
上海市嘉定区融媒体中心 |
31120190009 |
采编发布服务 |
22 |
上海市金山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金山广播电视台) |
31120190010 |
采编发布服务 |
23 |
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松江报社、上海市松江区广播电视台) |
31120190011 |
采编发布服务 |
24 |
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1220170001 |
转载服务、 传播平台服务 |
25 |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31220180001 |
转载服务 |
26 |
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1220190001 |
转载服务、 传播平台服务 |
二、由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许可服务形式
(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