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下)

2022-10-09

界面·财联社:因疫情原因,闵行今天多所学校教学受到影响,请问闵行区怎么做好区内学生群体的相关生活服务保障,同时兼顾他们的正常学习?

刘艳:闵行区内共有中小学、幼儿园400多所,数量多、分布广。按照全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安排的部署,闵行区中小学校进行信息登记,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做好线下线上教学准备,始终紧绷防疫工作这根弦。

经排查,我区已对涉疫学校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启动了应急预案,配合区疾控部门,梳理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底数,实施分类管理。目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保障线下线上教育教学质量。对于非涉疫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育教学,同时严格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场所防疫管理,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提示家长做好家庭健康管理。对于涉疫学校,依托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学课程资源及闵行区自主开发的“闵智作业”系统,采用直播课堂、线上辅导等方式,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同步跟进,安排老师对学生开展个性化的辅导和答疑。

二、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学校安排班主任、心理教师以及志愿者等力量,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师生,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加强心理关怀和帮助,提供24小时心理热线和相关服务保障。

三、做好生活和其他服务保障。区教育部门会同属地街镇,整合多方力量,安排志愿服务人员,及时收集师生生活、学习需求,包括给学生或教职员工的核酸检测提示、购买应急生活用品等,为师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新闻晨报:昨天公安部门通报了阳性感染者瞒报行程被立案侦查,请问对于来沪返沪应该怎样做好信息填报并配合相关流调排查?如果接到外省市疾控部门通知为可疑的密接或次密接对象,应该怎么做?

虞涛:近阶段,我市报告的本土阳性感染者中,较大比例为外省来沪返沪人员,在此提醒大家,要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相应信息填报、流调排查、健康监测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应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抵沪时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落地检”;抵沪后24小时内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抵沪后48小时内未完成1次核酸检测的,将对其随申码实施展码提示。

二是对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是所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最后,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请市民们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有外省市的旅居史。

同时,在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卫健、公安、工信、大数据等部门会协同联动,发挥“三公(工)一大”工作机制,结合现场调查和大数据信息,及时排查风险人群。

面对防疫人员的电话流调问询,应实事求是、履行防疫责任,如实告知活动轨迹等信息,我们会保护好您的隐私。如果您接到外省的流调电话,告知您是可疑的密接或次密接,首先请不要过于紧张,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镇、居村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相关情况,随后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流动、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持手机畅通,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后续相关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东方网:场所码在流调排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长宁区推广使用情况如何?怎么进一步加大场所码、数字哨兵的布点,提升预警、排查效率?

岑福康:场所码是数字技术赋能疫情防控的重要工具,在监测预警、精准研判、流调排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数字屏障”的重要作用。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长宁区以“应部署尽部署”为原则,推进场所码、数字哨兵在全区各类场所应用。在流调排查方面,场所码和数字哨兵异常数据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进行智能派单,及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处置结果回传实现工作流程闭环。在日常监管方面,每天统计汇总全区场所码扫码情况,形成数据日报,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监管需求,定向筛选生成重点行业专报,进行监督处置。定期汇总场所码扫码数据、从业人员核酸、疫苗接种数据进行分析,供日常监管执法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场所码和数字哨兵应用,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社区数字应用。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积极推进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应用,加强24小时门岗值守,提醒来沪返沪人员主动登记。用好区“一网统管防疫排查平台”,主动深入摸排来沪返沪人员。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日常巡查、抽查力度,对人员聚集和流动性大的重点场所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督促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顾客扫码、测温等措施,安排专人做好进入人员疏导和扫码督促工作,引导群众增强防控意识,切实把扫码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线上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线下加强工作人员应用培训,赋能街镇常态化防疫处置,提升疫情防控效率。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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