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2022-05-30

  新华社:《实施方案》备受关注,请问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上海有什么重点举措?

  芮文彪:4月26号上海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到2025年,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在方案中,提出了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保护。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往往也是知识密集产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相关重点产业发展十分关键。《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我们将着力加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同时,将进一步创新执法和监管模式,研究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互联网著作权侵权多发易发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对大型网站的著作权监管,执行“通知-删除”等必要规则,及时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此外,我们还将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政策先试先行为突破口,对标全面与进一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知识产权规则,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机制创新力度,努力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新民晚报:请问柳波副关长,近年来海关连续开展了代号为“龙腾”的知识产权系列专项行动,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这个行动?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柳波:今年2月15日,上海海关“龙腾行动2020”已正式启动实施,这是我关从2017年开始连续第4年组织开展代号为“龙腾”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连续4年以来,上海海关共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3万余批次,查获涉嫌侵权商品390余万件,案值合计人民币2700余万元。上海海关积极构建“防控、查发、办理、处置”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执法模式更加优化。探索构建“直属-隶属海关”两级办案模式,在全关26个隶属海关全面设立知识产权办案机构。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流程、压缩办案周期;为权利人尤其是上海地区权利人提供“近距离”海关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形成“快接、快查、快处”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查办机制,及时回应权利人的维权诉求。“龙腾行动2019”期间,上海海关下属的邮局海关积极实践“三快”办案机制,主动对接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权诉求和投诉举报,累计查获侵权商品1.2万余批次。

  二是执法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加强与长三角兄弟海关的跨关区执法协作,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遏制侵权货物口岸漂移;加强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联合开展“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式执法合作,实现“查获一批侵权货物、捣毁一批制假窝点”的溯源式深度打击。在历年的龙腾行动中,我关先后向地方公安部门通报涉嫌刑事犯罪侵权案件线索66起,其中,“假冒‘MAXAM(美加净)’商标专用权发乳案”、“假冒‘NCPC’商标专用权氨苄西林案”等多起案件,被评为海关总署及上海市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三是综合治理成效更加凸显。坚持“打促结合”,探索建立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关企合作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与权利人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机结合,积极鼓励支持国内外企业创新发展;与黄浦区、青浦区等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联合培塑,针对不同权利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举措。2019年,上海地区新增知识产权海关备案316件,新增权利人106个,同比上升37.7%;新增知识产权重点培塑企业12家。

  上海电视台:请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上海警方近年来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是如何做的?取得了什么成果?

  李伟军:上海警方围绕护航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知识产权引领型强市和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科技赋能。依托“智慧公安”成果,提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预警感知、分析研判和精准打击能力;二是聚焦跨境犯罪。与跨境电商建立涵盖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即时即报等方面的长效协作机制,提升跨境犯罪打击能力;三是密切行刑衔接。完善与行政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提升合力;四是优化警企协作。通过深入企业“访企问需”“访企送计”等方法,主动收集犯罪线索,不断推动警企协作。

  近年来,上海警方强化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累计破获案件近6000起,为企业挽回损失近300亿元。上海警方创下了多个“首次”,例如,首次侦破跨境制售假烟案、首次实现中国阿联酋警方联合侦破跨国制售假冒奢侈品品牌箱包品牌服饰案件、首次破获侵犯“乐高”品牌著作权案、首次捣毁制售假冒“LV”品牌箱包原材料窝点,这个窝点的规模也比较大。从跨省联动到跨境合作,从制假工厂到售假窝点,从奢侈箱包到柴米油盐,不论是外国企业,还是本土品牌,上海警方都全力保护,一视同仁。

  东方网:今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中,有一件关于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能否介绍上海在影视版权保护方面的情况?

  张勇: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是助力上海文创产业发展、助力上海建设全球影视创制中心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文化执法机构开展版权行政执法的重点任务之一。

  文旅执法总队依据著作权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受理权利人的投诉,核查相关部门转办的侵权线索,以及执法人员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巡查,进一步加强影视作品复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形成较为完善和立体的保护框架。我们通过查办了一批影视作品侵权案件,起要有效的震慑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是加大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力度。2019年,总队巡查相关网站2530家次,抄告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3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458条,下架违规产品5623个,查处6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刚刚你提到的入选今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的“武汉映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传播权利人作品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影响面很广,侵权量很大,损害了公共利益,经国家版权局指定管辖,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案件。

  二是加大对点播影院执法监管的力度。在对点播影院的巡查中,发现该领域侵犯影视作品版权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我们主动加强了与有关权利人的沟通,包括与一些国际版权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依法开展对相关场所的执法检查。去年,执法总队共对25起点播影院侵犯电影作品放映权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87200元),推动规范该行业经营秩序,培养经营者版权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环节的执法检查。在春节、国庆、暑期等电影档期以及上海国际电影节期间,执法总队加强对各大院线最新上映影片的版权保护,并且同步开展网络巡查,从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我们还对影院偷漏票房行为进行查处,去年,共办理4起影院偷漏票房类案件,罚没款逾55万元。从严查处销售盗版音像制品行为,去年查处的一起音像店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件中,绝大部分为侵犯影视作品版权,量比较大,达到刑事追究额度了,我们通过行刑衔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拓展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的范围。我们将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延伸到对其中人物形象的版权保护,去年,查处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小黄人”美术作品的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继续加大对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共同维护好上海知识产权的生态。

  文汇报:现在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复工复产,请问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知识产权局有哪些具体举措?成效如何?

  芮文彪:市知识产权局在抗疫复工复产方面主要做好服务和强化保护两方面入手。首先,在做好服务方面:一是建立申请注册快速通道。截至4月27日,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涉疫情相关专利优先审查72件、商标注册申请79件。同时,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辟涉防疫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快速受理一批企业专利。

  二是优化行政服务模式。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开通6门热线服务电话,采取告知承诺等措施,解决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材料等问题。截至4月27日,通过网上系统办理专利申请、缴费等业务总量达8.9万件;增设票据寄送、快速发证业务,邮寄服务量同比增长38.58%;通过电子邮件办理减费备案8589件,同比增长超过50%以上。

  三是加强金融服务支撑。疫情期间,我局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开展银企对接。共有19家企业提交约8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目前已有2家企业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组合贷款共100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快速通道,将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在线申请24小时内办结,并简化业务手续,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我局主动与中山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对接,加强对疫情相关专利申请的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和机构完善技术方案、优化专利布局策略等。大家在媒体上也关注到,这些医院在疫情期间推出了一次性医用防护鼻罩、医用口罩更替口罩垫、改良防护服等,这些产品都已经实现了批量生产。

  第二,在强化保护方面:严厉打击各类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侵权违法行为,重点关注生产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假冒3M防颗粒物口罩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液案、上海某药房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等。

  同时,我局还加大对涉疫相关商标的事前监管力度,对“火神山”“雷神山”等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被约谈代理机构均已采取主动撤回不当申请的整改措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7家申请单位、个人和4家商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立案查处。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一公司涉嫌恶意抢注“火神山”商标案开出7万元的罚单。

  下一步,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商标代理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界面·财联社:疫情期间,媒体也曾报道市面上的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请问上海警方如何打击涉疫情知识产权犯罪?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李伟军:上海警方对知识产权犯罪,尤其是涉疫情知识产权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一方面聚焦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突出犯罪,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假劣防疫物资生产、运输、销售环节开展全覆盖巡查,对涉及制售假劣防疫物资线索,无论案值多少,都做到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第一时间追溯源头;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沟通协作,主动收集线索,提升线索发现、分析研判、打击处置效能,快侦快破了一批制售假劣防疫物资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成功查获了一批假劣防疫物资。截至目前,全市共侦破制售假冒品牌口罩、消毒液等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及时阻断了200余万只假劣口罩进入市场。

  同时,为解决疫情期间在沪企业复工复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不断提升企业“免疫力”,上海警方主动跨前服务,深入行业协会、商会、商户企业开展“访企问需”“访企送计”,了解企业在内部管理、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释法工作,为企业安全、有序、平稳经营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可能存在的经济犯罪风险进行通报预警,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截至目前,我们已先后走访2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商户企业,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出谋献策。

  解放日报:上海港是全球第一大港,怎么做到既要通关快又要拦截准?疫情期间,上海海关打击侵权的力度如何?

  柳波:上海海关是全国业务量最大的直属海关,在进出口集装箱、报关单、税收、检验检疫等主要工作量均约占全国海关1/4。近年来,上海海关结合上海口岸贸易特点,开发建设上海跨境贸易大数据管理平台,强化监管、优化服务。2019年,我关将海运和寄递渠道作为打击侵权的重点渠道,将药品、汽车零配件等关系民生健康安全的商品作为打击侵权的重点商品,先后查处了一批侵权案件。

  疫情发生后,我关梳理、分析防疫物资类商品存在的侵权风险,依托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在确保合法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的同时,精准拦截侵权高风险货物。3月12日,我关立案调查全国海关首起进口侵权口罩案,截至目前,已累计查扣侵犯“3M”等商标专用权口罩1.4万余个。下阶段,我关还将持续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大家都很关心每年的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请问芮局长,今年评选的这十个案件都有什么特点?

  芮文彪:上海每年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名义向全社会发布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发布十大案例目的是为了向全社会展现上海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具体的案情大家已经拿到了可以翻一下。我在这里和大家做一些概括性的介绍,这十大案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各类领域,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执法三方面的知识产权案例。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体现了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如,名列第一位的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吕某、胡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三个被告通过技术手段就是视频刷量行为的手段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数据,损害爱奇艺公司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二位乔安公司诉张志敏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中,被告在明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缺乏权利基础的情况下,仍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使原告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该类案件在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中也属于新类型的一种案件。

  在陈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中,在境内外形成线下制作、线上传播的盗版产业链,损害《流浪地球》等多部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利益。在于成岩、贾永和、万超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员工携商业秘密跳槽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造成威胁,检察机关提供了新的保护思路,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武汉映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通过网络传播权利人的大量电影或以类似电影摄制方法创作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失。

  二是体现了行刑衔接共同打击侵权。例如,上海翔玥实业有限公司陈俊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部门,形成侵权打击合力。行政机关在行政查处当中发现该案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及时把行政方面的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最后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构成犯罪。在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出口假冒“NCPC”注册商标药品案中,上海海关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挖掘知识产权侵权源头,以刑事手段惩处侵权企业和个人,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这是两起非常典型的行刑衔接的案件,就是行政和刑事衔接的案件。

  三是体现了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的同等保护。在十大典型案件当中不仅涉及中国的品牌“茅台”和卫浴品牌“ARROW”等国内知名商标保护案件,也涉及德国拜耳医药药品专利、日本“万代高达”玩具著作权等案件,各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均依法对权利人合法权益予以严格保护。例如,在蔡明青等侵犯“万代高达”玩具作品著作权案中,上海警方辗转数地,捣毁侵权制假工厂2家、贩假窝点7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人民币,三名犯罪嫌疑人因罪获刑。这是我对十大案例做的简单概括性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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