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2022-05-31

  新闻晨报,有一个问题问鲁局长,什么是卫生环境责任区,不同的场所责任区的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鲁建平(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属于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就是要求有关单位、个人对他所有的、使用的、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还有其它的设施、场所,以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对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负有一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个责任区范围怎么定?《办法》第四条已对“责任区范围划分”作出原则性规定,市绿化市容局和市市政市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规章授权,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责任区范围划分提出了具体划分标准。

 

  文汇报:我看到这次增加了一些新的责任区的要求,我们这个责任区的责任人怎么履行这些要求?有具体的规定吗?比如像生活垃圾的分类,对我们的商铺或者商务楼有一些怎样具体的规定?包括家庭的分类有什么差别?

  鲁建平:按照《办法》规定,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一共有六个方面。三个方面是原有地方性法规明确的,一个是保持市容整洁,一个是保持环境卫生,一个是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完好。这次《办法》针对市容管理中多发、易发问题和城市应急管理要求,新增了三项责任要求,包括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按照城市应急管理和市容管理要求,遇到冰雪天气,要求责任人能够自觉地做好门前责任区的积雪残冰清理。对于垃圾分类问题,《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已有明确规定,这里主要解决垃圾投放问题。我们也在研究,一方面商家要按照规定分类,另一方面,商家生活垃圾投放按照不同区域有2种投放方式,对于有条件实现上门收集的商家实行上门收集,由区县购买服务的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定时上门收集;对于不具备上门收集条件的商家垃圾,应当定时定点投放,也就是生活垃圾一定要投放到规定地点的设施容器内,不能随便放在门口的人行道上或废物箱旁,这样有助于解决乱扔垃圾问题。从现在的工作来看,门前乱扔垃圾问题,特别是中小马路商铺在开门前或者晚上商铺关门后乱扔垃圾和跨门经营堆物问题比较突出。我们想通过落实责任区制度,要求商家按照法规规定管好自己,垃圾不能乱扔,东西不能乱堆,履行好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们也鼓励责任人,能够更多地来参与街面、社区市容环境的社会自治、共治,共同推进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徐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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